36 冻土的未冻含水率试验
36.1 一 般 规 定
36.1.1 土样应为黏土或砂质土。
36.1.2 冻土的未冻含水率以两次平行试验的差值,在0℃~ -3℃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应为±2%;低于-3℃时最大允许误差 应为±1%。
36.2 仪 器 设 备
36.2.1 本试验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4.2.1条的规定。
36.2.2 本试验的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4.2.2条的规定。
36.3 操 作 步 骤
36.3.1 应按本标准第34.3.2条第1款的规定制备3个试样。 其中1个试样按所需的加水量加纯水制备;另2个试样的加水量 宜使试样处于10mm 液限和塑限状态作为初始含水率。
36.3.2 制备好的试样应按本标准第34.3.2条第2款、第3款的 规定进行冻结试验。
36.4 计算、制图和记录
36.4.1 未冻含水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:
(36.4.1-1)
(36.4.1-2)
(36.4.1-3)
式中:wfn——冻土的未冻含水率(%);
Tf——试样的冻结温度(负温)绝对值(℃);
TL—— 液限试样的冻结温度绝对值(℃);
TP——塑限试样的冻结温度绝对值(℃)。
36.4.2 以试样的含水率为纵坐标,对应的冻结温度为横坐标,在 双对数纸上绘制含水率与冻结温度的关系曲线。从曲线上查得需 测试样的冻结温度 T;相对应的含水率,即为冻土的未冻含水率。 36.4.3 未冻含水率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表 D.65 的规定。